恒生綜合指數的調整規則如下:
定期調整
檢討周期2:每半年進行一次檢討,數據截止點分別為 6 月底和 12 月底,對應的生效月分別為 9 月和 3 月。例如,2024 年 6 月 30 日截止的 12 個月市場表現會影響當年 9 月的指數調整。
成分股篩選4:
市值要求:對香港主板所有股票按過去 12 個月每月月末市值的平均數進行從大到小排序加總,選取累計市值覆蓋率前 95% 的股票。其中,大型股約占 85%,中型股約占 15%,小型股約占 5%。
流動性要求:需剔除成交不活躍的股票,通常是過去 12 個月中位數的日換手率低于萬分之五的股票。
特殊調整
快速納入機制2:
季度調整:一季度和三季度上市的企業,若上市后的市值符合大型和中型指數標準,可在半年度檢討前一個季度調整窗口提前納入指數。
不定期調整:上市首日收盤市值排名前 10% 的公司,則在上市后第十個交易日后納入指數。
臨時調整3:當一家公司的股票持續停牌超過一定時間(如三個月),則不符合恒生系列指數的候選資格,從而會被剔除出指數。
調整流程2
結果公布:季度末或半年度末后兩個月的第二周周五公布檢討結果。
指數調整日期:檢討結果公布后的次月第二周周一進行指數調整,港股通同日生效。
此外,港股通標的的納入與恒生綜合指數成分股調整密切相關,如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需滿足過去 12 個月平均月末市值不低于 50 億港元(上市不足 12 個月的按實際時間計算)等條件,若相關股票不再符合納入標準,可能會被調出港股通。
關鍵詞: 恒生綜合指數調整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