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有媒體報道,羅永浩于4月12日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案號為(2021)京01執495號,執行標的為1016萬元。
隨后,“交個朋友直播間”回應稱,這是經營手機業務時的公司債務,還有很多處理中的案子陸續進行中。公司會按照法律程序妥善處理。同時,羅永浩老師正在努力掙錢,正在陸續和積極地替公司償還相關債務。
對外界來說,羅永浩欠的錢何時才能還完的話題,總會引起大家的關注。此前不久,羅永浩在其個人社交平臺表示,年底應該差不多還完了,如果沒有什么特殊的天災人禍。(文 | AI財經社 夏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