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四部門聯合發布《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旨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關于個人信息收集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規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個人信息收集行為,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隨著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各類應用程序迅速普及應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App超范圍收集用戶個人信息問題十分突出。特別是大量App通過捆綁功能服務一攬子索取個人信息授權,用戶拒絕授權就無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變相強制用戶授權。為聚焦解決App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問題,規范收集個人信息活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實施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