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東西(公眾號:zhidxcom)
編譯 | 韋世瑋
編輯 | 漠影
智東西3月13日消息,美國當地時間3月12日,美國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就小米訴美國國防部一案發布初步禁制令,禁止美國國防部將小米列入黑名單,同時停止相關總統令對小米施加的限制。
此時,距離小米“身上”的投資禁令生效已不到3天時間。
今年1月初,在美國前總統特朗普下臺前,曾下令將包括小米在內的9家中國企業列入“涉軍企業”黑名單,受到新的美國投資禁令的約束。
該禁令要求美國投資者從3月15日起停止購買這些公司的股票,并且從2022年1月14日起,任何美國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擁有這些公司股票。
實際上,小米在1月31日發布公告稱,其已將美國國防部和美國財政部告上了法庭,認為這兩機構將小米認定為“軍方公司”并列入黑名單“存在程序不公與事實認定錯誤”,要求美國法院宣告該決定違法并撤銷該決定。
在初步禁制令發布后,小米回應:“我們認為,將小米列入涉軍企業名單是一個武斷而隨意的決定,法官也對此表示認同。我們會繼續請求法院最終判決該政令對小米無效。”
一、交易禁令傷害極大,美投資者持股達16%
美國當地時間3月12日,美國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Rudolph Contreras發布觀點報告稱,小米在訴訟中表示將其列入黑名單的行為是“任意且反復無常”的,剝奪了公司的正當程序權利,可能違反了《行政程序法》(APA)。
小米在起訴書中提到,限制美國人參與股票交易對小米影響巨大,因為小米聯合創始人、副董事長林斌即美國人士,持有公司24億股,占比9.5%,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與此同時,在小米的前十大股東中還有貝萊德、領航投資、道富銀行三家美國投資機構,總持股量16.23億股,占比6.5%。
總體來看,這四家美國投資者持有小米的股票市值達1177億港元(約986.84億人民幣)。此外,高通也是小米的投資者。
盡管小米尚未在美國上市,但在美國場外市場交易,因此將小米列入黑名單有場外交易被停止的風險。
小米的代表律師之一John E. Hall在庭審中指出,美國國防部和美國財政部將小米列入黑名單的依據只是小米曾得到過中國工信部的表彰,同時小米在5G和AI領域也有投資布局,并非小米為國有或涉軍企業。
John E. Hall認為,如果投資5G和AI領域就要被列為涉軍企業,那么許多在中國做生意投資5G和AI的美國公司也應該被列為中國的“涉軍企業”。
他強調,美國國防部已侵犯了小米的正當程序權利,因為在被列入黑名單前,小米并未有機會反駁“涉軍企業”的這一判定,同時還被非法“侮辱”為對美國的威脅,這對公司品牌造成了嚴重的聲譽損害。
John E. Hall稱這些損害都是“不可修復的”,并且受到的損害會“像滾雪球一樣增多”。他舉例稱,目前英國富時指數已宣布將小米除名,而美國S&P指數也準備如此。
因此,John E. Hall強烈要求法官“至少”撤銷特朗普將小米認定為“涉軍企業”的行政令。
二、中美雙方庭審“論戰”:老干媽同獲表彰也是涉軍企業?
在美國政府方面,美方律師之一Joseph Borson對小米的論點表示懷疑,其中一個論點認為特朗普的行政命令將使小米難以留住和雇傭員工。
但Joseph Borson不確定剝奪小米進入美國資本市場的渠道是否會產生“同樣巨大的影響”。
美國國防部認為,中國工信部負責管理中國軍民融合相關產業,因此“小米和中國軍隊有聯系”。
針對該論點,John E. Hall反駁稱,小米獲得的表彰是由多個政府機構聯合頒發,目的是為慶祝中國經濟發展的成就,獲獎者還包括辣椒醬和男裝生產商。
據了解,在2019年第五屆全國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表彰大會中,小米雷軍、老干媽陶華碧、TCL李東生、比亞迪王傳福等100位民營企業家曾獲得表彰。
因此,如果將獲得表彰就認定為對軍民融合有貢獻,并判定成“涉軍企業”,這個理由十分牽強。
另一方面,美方律師還咬定小米投資5G和AI就是和中國政府有關聯。
對此John E. Hall談到,小米是智能手機生產商,AI語音助手等AI技術正成為行業標配,而最新一代智能手機已支持5G網絡,小米投資5G也是為了和同行更好地競爭。
三、法官認為美國防部“站不住腳”,但仍未到最終判決
針對小米與美國政府的庭審論戰,法官Rudolph Contreras在發布的觀點報告中批判稱,美國“國防部備忘錄一開始就站不住腳”,不僅對自己的權威定義不清晰,還有引用錯誤。
除此之外,Rudolph Contreras認為美國國防部的解釋以及他們在整體決策過程中,仍存在其他基本問題。
美國國防部在分析中復述了“涉軍企業”標準,在引用小米年報中的兩個事實后就籠統得出“小米符合’涉軍企業’標準”的結論,這是缺乏明顯證據支持的。
同時,美國國防部復述的標準還存在錯誤引用。
所以Rudolph Contreras認為,小米針對APA上的論點顯示其勝訴幾率較高。同時,如果沒有初步禁制令,小米將遭到嚴重的聲譽和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
Rudolph Contreras在報告中復述了John E. Hall在庭審中提出的觀點并得出結論:
“小米是一家生產民用商業產品的上市公司,由其獨立董事會和控股股東控制,并沒有被中國政府或其安全部門所擁有或控制的實體控制或關聯。因此小米被列為‘涉軍企業’,超出了美國國防部的權威,違反了美國《行政程序法》。”
因此,Rudolph Contreras決定正式批準了小米的初步禁制令,解除美國投資者購買及持有小米股票的限制,取消強制售出小米股票的要求,該禁令立即全面生效。
不過,他并未永久禁止特朗普行政命令的決定。因為Rudolph Contreras認為,小米律師在庭審中的陳述還沒有說服他在訴訟的現階段做出最終判決。
結論:小米跨國“抗爭”的階段性成果
從這場“鬧劇”的最開始,美國國防部將小米等9家中國企業列入黑名單,很難不讓人認為特朗普在下臺前最后幾天“掙扎”,為了進一步限制中國發展而匆忙決定的,極大損失了國家貿易之間的公平公正。
在這一風口下的小米,也一度經歷了股價下跌,運營和財務狀況也難免受到一定影響。盡管初步禁制令并不意味著最終判決,但經過一個多月的“抗爭”,小米的這場跨國申訴終于取得階段性成果。
來源:Bloomberg、CGTN、財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