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魏世忠的一番話說出了很多人的心聲,在輿論場贏得一片叫好聲。
這位正在參加全國兩會的委員建議:“對強制授權、過度索權、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的App要嚴厲懲戒,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他呼吁,要加強相關移動互聯網用戶隱私保護法律和監管制度建設。
大家苦App勒索個人信息久矣。從通訊錄的權限到拍照授權功能,再到地理位置授權,“同意”后就是各種精準廣告推送撲面而來,讓用戶感覺自己裸奔在賽博空間。
個人信息不是企業的“唐僧肉”,保護個人隱私,是時候拿出硬措施來了。
首先,要通過國家強制規范逐步替代當下“假授權,真霸道”的授權協議。
在現行的博弈微觀環境之下,用戶很難對企業強索信息的無理要求說“不”,要使用App就必須按企業的要求點“同意”,看似授權,實則沒有合同該有的協商過程。
因此,App索取用戶信息亟待國家職能機構畫出邊界,作為用戶的權利底線。
這方面的工作已經展開。去年12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必要個人信息范圍(征求意見稿)》,明確相關常用App索取必要個人信息的邊界,也分清了“必要”和“不必要”的信息邊界。
其次,對于強索用戶的行為,要有霹雷手段,不能“描邊處罰”,更不能讓企業“違法更合算”。
之前,職能部門也都處理過App過度索要信息的問題,多地消保委做出了相關測評,問題揭露得很充分,但是仍有一些企業安之若素,一副你奈我何的樣子。
比如,去年10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向社會通報了131家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App企業的名單,但是后來經復檢,一度有60款App仍未按要求整改。
究其原因,主要還是相關處罰力度不足。違法成本低就“打不痛”違規企業,也難讓他們長記性。
所以,相關立法有必要對于App勒索用戶信息做出更嚴格的懲罰規定。比如,可以按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來罰款,形成“天價處罰”的個案,徹底解決勒索信息被罰不痛不癢的問題,真正豎起高壓線。(特約評論員 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