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 縱相新聞記者 陳麗娜 汪鵬翀
今天(2月24日)上午,貨拉拉發布《關于用戶跳車事件的致歉和處理公告》,承認其在湖南長沙女生車某某跳車死亡事件中存在不足并提出整改。貨拉拉表示已取得車某某家屬諒解,賠償金額不宜透露。
身亡女孩家屬代表在接受東方網·縱相新聞電話采訪中證實了貨拉拉方面的說法。
涉事司機周某春(男,38歲,長沙市岳麓區人),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涉事司機及其所駕車輛是否具有相應道路運輸資質,截至發稿時,貨拉拉方面尚未正面回應。
東方網 縱相新聞記者今日在貨拉拉長沙分公司了解到,該公司多位領導已赴武漢開會,有專職領導在派出所處置善后事宜。
對于公告中提到的3月10日試運行車內車外貨廂全程監控,現場辦理業務的一位司機表示,目前生意沒受到什么影響,尚未收到車內安裝監控設備的通知。
記者在位于長沙市芙蓉區的貨拉拉長沙分公司發現,前臺仍有司機前來辦理業務,辦公室內有2位客服人員與司機進行電話溝通。
賠償金額保密
貨拉拉華中區公共關系經理王雅悅向縱相新聞記者表示,昨日(2月23日)下午已經和車某某家屬洽談解決此事,家屬希望淡化此事,讓死者安息。
今天,家屬代表采訪時表示“在相關部門的協調下達成了一致”,至于賠償金額等具體問題,其表示“不方便說”。
縱相新聞記者多次致電秦姓家屬代表,對方表示:請以官方消息為準,謝謝理解。
承認安全預警缺失
今天,貨拉拉在公告中承認此事件處理中存在三個問題:1.安全預警缺失,2月8日平臺才從警方得知此事,對此異常事件未能第一時間覺察;2.產品安全功能不完善,在跟車訂單的行程錄音等問題上存在關鍵缺失;3.跟進速度慢,對本在悲痛中的家屬造成了進一步的困擾。
對此,貨拉拉公布了整改措施與時間節點,“包括但不限于”7項措施:
1.升級安全事件處理流程,3月7日完成警情專屬溝通渠道;2.在跟車訂單場景中上線強制全程錄音功能,更新版于3月14日上線;3.強化已有的安全功能,包括行程分享、緊急聯系人、跟車人安全提示、一鍵報警、號碼保護等,優化版本于3月14日上線;4.擴大安全車載設備部署,試運行車內車外貨廂全程監控,對司機駕駛行為進行安全提醒,3月10日試運行;5.針對逾期未完成訂單上線預警系統,發出預警后由安全部門及時核查和跟進處理,更新版本于3月21日上線;6.在跟車訂單場景中加入位置保護功能,對路徑偏航,長時間停留等異常狀況,第一時間進行識別和預警,更新版本于3月28日上線;7.嚴格司機準入制度,加強警企合作,擴充數據源,確保數據準確及時作為準入參考,3月29日全部完成。
現場司機表示生意沒受到什么影響
就10個工作日后即將上線的“擴大安全車載設備部署,試運行車內車外貨廂全程監控”,縱相新聞記者在貨拉拉長沙分公司隨機采訪了一位前來辦理業務的司機。
該司機表示,對女生跳車死亡事件有所耳聞,這幾天生意沒有受到太大影響,“我還沒有接到要在車內裝監控設備的通知”。
涉事司機已被刑拘
2月23日,長沙市高新區公安分局消息,涉事司機周某春(男,38歲,長沙市岳麓區人),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
多位受訪律師均表示,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法律規定通常會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此案能否最后定罪,尚有很多關鍵信息需要公安機關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