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
4月25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貫徹落實“十四五”規(guī)劃綱要、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發(fā)布會上,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表示,國家知識產權局堅決反對并及時打擊商標惡意注冊行為,積極引導全社會樹立正確的商標注冊意識。
何志敏表示,根據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惡意注冊主要是指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以攫取和不當利用他人市場聲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侵占公共資源為目的的商標注冊行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商標惡意搶注行為,主要就是“傍名牌”“蹭熱點”以及搶注國家重大工程名稱、公眾人物姓名等;另一種是商標惡意囤積行為,就是“不用先囤”,大量囤積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
“這兩種行為都存在很大社會危害。商標惡意搶注行為,比如大家都知道的‘丁真’商標被搶注,就是有人圖謀不當利益,從而擾亂商標注冊管理的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商標的惡意囤積行為,比如前段時間我局駁回的某公司300多件商標注冊申請,則是對市場資源和行政資源的浪費,嚴重損害公眾利益。”何志敏稱。
何志敏表示,為了有效應對這些問題,積極營造更加良好的市場環(huán)境,國家知識產權局做了四個方面工作。
一是推動完善法規(guī)。商標法第四次修訂專門增加了“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的規(guī)定,將打擊惡意囤積商標申請的關口前移到審查階段,并貫穿整個商標申請注冊的程序中。
二是準確進行識別。通過設置商標審查指引詞庫,綜合人工判斷,在審查中準確識別商標惡意注冊行為。
三是開展分類處置。對于有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比如惡意搶注“雷神山”“清澈的愛”等商標的行為,予以快速駁回并曝光,讓相關機構和人員受到全社會的聲討。2018年至2020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累計駁回了惡意搶注和囤積商標注冊申請超過了15萬件。
四是組織專項打擊。在去年的“藍天”專項整治行動中,各地約談了2950家代理機構。上個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啟動了集中打擊商標惡意搶注專項行動,推動各地執(zhí)法部門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全面形成高壓震懾。
何志敏表示,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不斷完善商標法律制度,加大遏制和處罰力度,及時曝光典型案例,促進中國品牌建設,不斷推動知識產權事業(yè)高質量發(fā)展。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在發(fā)布會上介紹,國家知識產權局大力推進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持續(xù)提高審查質量和效率,發(fā)明專利平均審查周期壓縮至20個月,較“十三五”初期壓減2個月;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壓縮至14個月;商標注冊平均審査周期壓縮至4個月,較“十三五”初期壓減一半以上。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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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