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4月15日消息,近日,商務部發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歐盟、日本的進口未漂白紙袋紙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復審調查的公告。在今天商務部舉行的例行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高峰介紹了目前的進展情況。
高峰表示:應有關國內企業申請,商務部按法定程序于2021年4月9日發布第5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日本的進口未漂白紙袋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復審。該反傾銷措施于2016年4月10日開始實施,反傾銷稅稅率分別為美國公司14.9%,歐盟公司23.5%-29%,日本公司20.5%。被調查產品未漂白紙袋紙是一種高強度包裝用紙,制袋后主要用于包裝水泥、化工產品以及食品等。
目前,商務部正依法開展復審調查,希望得到有關利害關系方的積極配合。此次復審調查期限1年,將于2022年4月9日前結束,調查機關將在法定期限內客觀、公平、公正地做出裁決。
(原題為《商務部:正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日本的進口未漂白紙袋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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