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和管理,促進公司穩健運營,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備案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董監高規定》)。
金融控股公司依照金融機構管理,具有業務類型廣、機構數量多、關聯性高等特點,其董監高的金融專業知識、風險管控能力和合規經營理念,對于金融控股公司及所控股機構的規范發展具有重要影響。《董監高規定》充分借鑒國內外相關監管理論與經驗,認真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實行備案管理制度,對金融控股公司董監高的任職條件、任職管理、備案流程、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范。這有助于促進專業管理隊伍的形成,完善公司治理,推動穩健運營,更好保護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關鍵詞:
公司
規定
日起施行
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