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官網3月16日發布公告。
尊敬的廣大投資者:
因本集團及下屬公司未能及時兌付理財產品給您造成了種種困擾和不便,我們向您表示真誠的歉意,也向持續支持和理解我們的廣大投資者們道一聲感謝!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裁定受理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海航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海航基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海航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海航商業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重整案,并指定管理人。
經前述首批7家公司管理人申請,2021年3月13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進行實質合并重整,并指定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擔任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管理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投資者有權申報債權。考慮到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也為了您能夠及時、高效申報債權,請通過網絡方式申報債權,申報網址:https://zqsb.jiulaw.cn/index/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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