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山西銀保監局網站發布《山西銀保監局關于購買個人貸款保證保險的消費提示》。
以下為全文:當前,部分消費者反映貸款保證保險存在一些問題,包括投保不知情、強制投保、信息不透明等,影響自身權益。為幫助消費者正確認識貸款保證保險產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山西銀保監局提示廣大消費者:
一、正確認識保證保險與貸款之間的關系
貸款保證保險是以借貸關系為承保基礎的一種保證保險產品,該產品借款人為投保人,出借人為被保險人,其功能是為有融資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為出借人的資金損失提供風險保障。借款人可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選擇是否購買貸款保證保險產品,而非在辦理貸款過程中必須購買,即借款人如果符合出借人的貸款審批條件,可直接獲得貸款,而無需購買保證保險相關產品;如不符合出借人的貸款審批條件,可通過購買保證保險增信,以提高貸款成功率。投保人在購買保證保險后,須知曉以下事項:
(一)若投保人在未還清貸款前提前退保,將導致被保險人信貸損失風險上升,被保險人處于風險管控考慮,可能要求投保人提前還款,將影響投保人對該筆借貸資金使用的穩定性。
(二)若投保人未按照貸款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便觸發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履行保險賠付責任后,投保人的債權人將由被保險人轉為保險公司,而投保人自身債務不因保險公司的賠付而滅失,保險公司依法獲得債權后,可向投保人開展相關債務追償工作。
二、全面了解保險產品,仔細簽閱保險合同,嚴格履行合同義務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訂立保險合同,應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投保人要認真研究保險條款、審慎簽署保險合同。
(一)購買貸款保證保險前,投保人要充分了解貸款保證保險產品的功能和特點,并結合自身經濟能力和實際需求決定是否購買。
(二)購買貸款保證保險時,投保人需確保本人購買,避免指定他人代為操作,勿將個人信息隨意告知他人。簽署保險合同前,投保人要仔細閱讀保險產品介紹、保險責任、違約后果、賠償處理等內容,慎重簽署保險合同。
(三)購買貸款保證保險后,投保人除按照貸款合同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外,還要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繳納保險費;保險公司若在履行保險賠付責任后獲得對投保人的債權,投保人需向保險公司履行還款義務。投保人發生債務違約后,其信貸違約記錄將被上傳至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對個人未來的貸款、就業、出行、任職等方面產生較大限制性影響,請投保人珍惜個人信用記錄。
三、保護個人信息安全,警惕不法代理行為,合法解決保險糾紛
當前,一些機構或個人誘導投保人退保牟取不當利益的主要做法:一是向投保人出售“投訴技巧教程”,賺取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二是誘導、強迫投保人簽訂“代理維權服務協議”,預先收取費用或者承諾成功逃費、逃債后收取提成;三是利用電話、短信、微信、網絡平臺等渠道發布不實退保、退費、退息、免債等信息,虛假承諾、招攬投保人以獲取不當利益。投保人要關注上述行為可能引發的個人信息泄露、遭受詐騙、經濟受損、影響個人信用記錄等風險。
(一)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保管好身份證件、銀行卡號、移動支付碼、保險合同、網銀驗證碼等信息,謹防不法分子利用個人信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二)一些機構或個人可能教唆、脅迫投保人虛構事實、偽造證據,或違法使用投保人個人信息,牟取不當利益。投保人要提高警惕,避免自身涉及法律風險。
(三)投保人如果對保險產品有疑問或相關服務需求,可直接通過保險公司客服熱線進行咨詢。如果發生合同糾紛,及時聯系保險公司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保險行業糾紛調解組織申請免費調解;也可以撥打12378銀行保險消費投訴維權熱線反映,或通過仲裁、訴訟等司法途徑解決。消費者要對投訴反映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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