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布首例不動產登記失信人員。
據江蘇省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2月22日消息,近期,柳X(身份證號:320705****08170523)在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業務時,存在故意隱瞞事實導致具結內容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的行為。現根據《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和《南京市不動產登記失信行為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十條的規定,將其上述行為計入一般失信行為,信用記錄有效期一年,自2021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0日止。
中國指數研究院分析師方頏表示,在限購限貸政策下,對于因政策限制而不具備購房或貸款資格的購房者通過偽造證明并非個別現象,代辦中介機構存在配合違規造假或從中尋租的現象。樓市方面,政府對虛假材料的認定越來越規范化,側重打擊“假人才”“假落戶”“假離婚”“假結婚”“假無房戶”,通過政策調整和完善填補漏洞,繼續穩定市場預期。
南京市為江蘇省首個制定出臺有關“不動產登記失信行為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城市。在此之前,浙江省杭州市、山東省青島市均已出臺相關規范,并依法依規對失信人員進行限制、公布。
去年6月,為了推進南京不動產登記信用體系建設,維護不動產登記秩序,南京市印發《南京市不動產登記失信行為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于2020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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