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3月份,一大波新規定正式施行,影響你我的生活。涉及低齡未成年人犯罪、金融市場亂象、駕駛證記分最高可減免6分等社會熱點。
其中,《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新規定: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的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用工類型、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基本勞動報酬等網絡招聘信息,應當合法、真實,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
其招聘信息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在戶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
規定還要求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確保用戶信息安全。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網絡招聘服務用戶信息保護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毀損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公民身份號碼、年齡、性別、住址、聯系方式和用人單位經營狀況等信息。
此外,《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也自3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則,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范、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
根據程度輕重,規則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
其中,嚴重教育懲戒適用于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且必須是小學高年級、初中和高中階段的學生,包括停課停學、法治副校長或者法治輔導員訓誡、專門人員輔導矯治等。
1月19日,中國政府網披露公安部印發的《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范(試行)》(下稱“《規范》”),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規范》第二十四條明確,機動車駕駛人在本記分周期內分別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現場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累計最高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