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4月26日電據工信部網站26日消息,工信部會同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起草《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中規定,App第三方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以下個人信息保護義務:
(一)制定并公開個人信息處理規則;
(二)以明確、易懂、合理的方式向App開發運營者公開其個人信息處理目的、處理方式、處理類型、保存期限等內容,其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應當與公開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保持一致;
(三)未經用戶同意或者在無合理業務場景下,不得自行進行喚醒、調用、更新等行為;
(四)采取足夠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手段保護個人信息,發現安全風險或者個人信息處理規則變更時應當及時進行更新并告知App開發運營者;
(五)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將收集到的用戶個人信息共享轉讓;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個人信息保護義務。
來源:海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