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赴北京市調研教育綜合改革及黨史學習教育情況時強調,北京要扎實推進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工作,嚴格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打出政策組合拳。
此前,陳寶生曾在今年年初的2021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指出,“大力度治理整頓校外培訓機構。這是當前面臨的緊迫難題,這個難題破不了,教育的良好生態難以形成。這件事非辦不可,必須主動作為”。
嚴監管之下,不少校外培訓機構加快了內部整頓的步伐。但《法治日報》記者近期調查發現,無證辦學、超范圍經營、師資力量缺乏保障等校外培訓機構亂象依然屢見不鮮。
無證辦學屢禁不止
惡性競爭擾亂市場
3月11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曝光了5家無證辦學的培訓機構,分別是北京天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百年英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健偉在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優勝輝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易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這5所培訓機構均不是第一次被曝光,尤其是優勝教育,已被曝光7次。
無證辦學本是違法操作,現如今卻變成很多培訓機構的“正常操作”。《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很多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才得知自己報名的機構無辦學資質或是超范圍經營。
豆瓣用戶名為桃子的網友說,她報名的英語口語培訓機構,實際注冊的卻是教育咨詢公司,也沒有教育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
上海恒衍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艷輝指出,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要求教育培訓機構必須具備一定的資質。一般來說,包括在當地市場監管局辦理營業執照,在當地教育局申辦辦學許可證。報名人可以通過全國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臺或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查詢培訓機構的辦學信息和資質,避免上當受騙。
一些市監局也提示,消費者在選擇學科類或職業技能、職業資格類教育培訓機構時,要注意查看對方是否已經取得教育行政部門或人力社保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如培訓機構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建議謹慎選擇。
楊新(化名)在一家知名教育培訓機構任職多年,據他介紹,如今一些培訓機構為了獲客和留客,紛紛改變過去“先報名后學習”的業務模式,將高價課程以超低價售賣給客戶。“比如有的會推出‘免費帶讀’‘1元學習體驗課’等,把原本幾百元、幾千元的課程拿出來讓學生免費學。有些機構甚至就是在‘賠錢賺口碑’。”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認為,楊新提到的培訓機構的業務模式屬于不正當競爭。“課程和價格屬于廣告內容,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42條,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在王艷輝看來,這種不正當競爭,一方面會讓機構本身的質量和聲譽形象受損,影響機構的后續發展,同時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擾亂了市場的正常價格秩序,讓消費者很難從價格上判斷課程的價值,不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
師資力量缺乏保障
機構收費水漲船高
教育培訓行業迅猛發展的趨勢和相當可觀的薪資待遇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擇業者,然而高低不平的準入門檻,導致不同機構或同一機構內的講師資質和教學質量參差不齊。
張雨(化名)現在在北京一所大學讀研究生一年級,她在研究生備考時曾報名一家輔導機構。學習了一段時間,她發現這所機構的教學質量并不高,創始人在創辦該機構時也是一名研究生一年級學生。“那些老師都是還在上學的研究生,講課講得不太好,給學生準備的資料里有一大堆錯別字,在群里回答問題時也亂七八糟,沒有頭緒。”
李夢(化名)曾在某全國連鎖少兒英語培訓機構任職,據她介紹,她所在的培訓機構對教師資格證沒有硬性要求,只要經過培訓獲得機構頒發的資格證,就可以正式帶班帶課。
王艷輝說,國務院要求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除了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外,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還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類似在校研究生等沒有教師資質的人員是不允許從事培訓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