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際金融報)
2021年是“十四五”的開局之年,也是數字經濟興盛之年。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公報明確提出建設“數字中國”,《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要“加快數字化發展”,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
發展數字經濟有賴于產業數字化,在數字經濟浪潮下,哪些產業將率先數字化?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如何為數字經濟賦能?
歐科云鏈副總裁胡超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專訪時指出,在政策的“指揮棒”下,未來圍繞數字經濟發展的平臺建設、政策服務、生態構建都會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胡超表示,數字產業化與產業數字化的快速融合發展,決定了數據要素將成為未來社會的基礎性資源。區塊鏈技術在解決數據信息不對稱、數據維度單一、低成本獲取有效數據以及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等方面能發揮有效作用。
數字經濟時代來臨
記者了解到,“數字經濟”首次出現在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促進數字經濟加快成長”;2018年進一步延伸,首次提出了“數字中國”建設;2019年變為“壯大數字經濟”,2020年則是“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除了延續去年“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的提法,還增加了“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數字社會”“數字政府”“數字生態”等內容。報告指出,要統籌推進傳統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數字化發展,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協同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轉型,加快數字社會建設步伐,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營造良好數字生態,建設數字中國。
從政府工作報告中可以看出,在“十四五”的建設過程中,中央到地方對數字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將會加大,高層的“定調”也為企業進行數字化發展注入了信心。未來圍繞數字經濟發展的平臺建設、政策服務、生態構建會進入一個新的階段。企業在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將“有的放矢”,許多原來不會轉型、不敢轉型的企業,都將進行數字化升級。
胡超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強調了數字經濟的建設,數字經濟成為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一大關鍵。在政策的“指揮棒”下,讓“數字經濟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引擎”成了大家的一個共識。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參與主體,有通過數字化轉型實現業務增長的需求,這應該是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之一。
在胡超看來,政府通過搭建平臺、優化服務、建設生態來發展數字經濟,讓很多“不會轉”、“不能轉”、“不敢轉”的企業也順利進入數字化經濟的發展時代。“在新的發展環境下,通過區塊鏈、5G、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對業務模式、業務流程、企業組織進行改造,讓業務能夠基于數據和新技術驅動,從而實現更好的客戶體驗、更高的組織效能,才能從根本上推動業務的增長”。
“數字經濟依賴著包括區塊鏈、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物聯網在內的多項新興技術,這些新興的技術都有一個明確的指向,就是數據。”胡超判斷,“數據敏感型”的業務、場景、產業,將大概率會率先完成數字化的轉型。未來重視數據、重視對數據有效運用的企業,也將必然成為數字經濟的先行者。
區塊鏈助力數字化
當前,發展數字經濟正值窗口期,但要真正實現“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還面臨挑戰。胡超指出,數字經濟的發展依賴區塊鏈、人工智能等多項新興技術,只有對其中的核心技術率先突破和掌握,才能取得話語權。
其次,基于數字經濟發展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整體相對較為薄弱。
此外,很多企業在數字經濟浪潮前,明知數字化是趨勢卻不知如何轉型、如何有效的形成自己在數字經濟時代的核心競爭力。
基于技術特性,區塊鏈在解決數據信息不對稱、數據維度單一、低成本獲取有效數據以及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等方面能發揮有效作用。胡超認為,區塊鏈技術能助力數字經濟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四方面:
其一,區塊鏈本質上是一種不可篡改的分布式數據庫技術,所有的節點都有完全一致的賬本,基于區塊鏈的數據管理系統可以有效解決數據信息不對稱的現象。
其二,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各類業務鏈的場景化運營,能夠產生大量真實有效的數據,可以大幅提升數據的維度與質量;
其三,區塊鏈技術可以實現對數據獲取的權限管理,為各類角色用戶的數據提供有效的隱私保護與數據確權;
其四,隨著區塊鏈跨鏈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完善,讓不同業務鏈之間的數據流通與交互成為可能,在這個基礎上可以接入監管機制,讓數據實現合規轉移與流動。
據悉,在實踐中,歐科云鏈專門面向G端和B端用戶推出了創新型的區塊鏈產品“鏈上天眼”,依托數字資產的全節點數據微機室,實現數據追蹤的準確性、及時性與豐富性,幫助企業有效克服在數字化轉型過程的痛點。
此外,針對數字經濟發展可能引起的“洗錢”問題,歐科云鏈曾聯合百度、360、小米等企業,共同起草了首個區塊鏈行業應用反洗錢標準,并即將成立“區塊鏈行業應用反洗錢技術聯盟”。“可以說,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是我們的共同目標,也是我們的共同責任。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能有效推動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與建設。”胡超表示。
數據資產化的挑戰
數字產業化與產業數字化的快速融合發展,決定了數據要素將成為未來社會的基礎性資源。然而,在整個數據確權和資產化的過程中,目前在治理層面還存的缺失。比如,過于強調數據的所有權,可能會導致“數據孤島”現象的出現。而根據大數據5V的要求,在(大量)、(多樣)方面可能就會出現一些沖突。
胡超指出,區塊鏈技術作為分布式賬本技術,在數據的溯源、安全性、隱私性等方面的作用是獨一無二的,同時基于密碼學技術,給了數據確權和數據資產化可以實現的技術支撐。不過,要實現數字資產的現實運用,依舊存在著很多需要解決的非技術問題。
首先,在監管方面,目前在數據確權和數據資產方面,沒有專門的法律依據。目前,關于數據確權大致可以依托的有《物權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競爭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規,但存在適用性的問題。
“例如,要適用《物權法》首先要涉及數據屬性的判斷,即數據共有或私有的問題,而數據公有會忽視私益保護,數據私有又有違物權原則。而事實上,數據確權實質上并不強調一種唯一的獨占權利,而是強調數據訪問和利用的權利。”胡超表示。
再者,回到數據確權本身上看,數據權屬問題應該屬于生產者還是經營者,目前仍存在爭議。業界有人認為,數據權利客體應根據數據的內在層次進行劃分。信息在符號層上表現為數據文件,而在內容層上數據文件中的信息內容為數據信息,兩者應區分為不同客體。還有人認為,數據與信息是“工具和本體的關系”,數據指的是物理技術上的比特流,是傳遞信息的工具,并依賴于代碼。可以說,數據權利的客體問題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存在。
此外,胡超以區塊鏈技術舉例稱,區塊鏈技術的應用趨勢越來越明顯,這項技術也是數字化轉型中的核心技術之一。有很多企業都看到了“鏈改”在數據真實、可溯源等方面帶來的價值。但是由于區塊鏈匿名性的特征,隱蔽性較高,而且區塊鏈網絡極其復雜,信息匯總困難,傳統監管和辦案的工具難以奏效,這也給監管帶來了挑戰。(作者:余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