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中下旬起,就《腫瘤生物學》期刊集中撤稿一事,陸續(xù)有數(shù)家醫(yī)院、高校在官網公布對涉事作者的“處理決定”。
據不完全統(tǒng)計,至少有7家醫(yī)院、高校已經公布處理決定(涉及16篇被撤論文),根據每位涉事作者的不同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內容包括:解除聘用合同、取消晉升職務職稱、取消學籍、追回利用撤稿論文獲得的獎金與科研經費、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數(shù)年、黨內警告、記入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科研誠信誡勉談話等。
4月20日,原施普林格出版集團旗下期刊《腫瘤生物學》宣布,一次性撤回107篇中國醫(yī)學論文,論文的發(fā)表時間為2012年至2015年,撤稿原因是虛假同行評議。
事件一經報道,引起多方關注。科技部、中國科協(xié)會同有關部門,根據5月27日國務院研究部署處理論文造假工作專題會議要求,起草該“指導意見”,并經6月5日科研誠信建設聯(lián)席會議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
“指導意見”提出,處理原則是“統(tǒng)一尺度、甄別責任、分級處理、有序公布,形成震懾”,并對“造假行為”、“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學術不端行為”、“騙取行為”給出了界定。
對不同的造假行為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論文作者向“第三方”購買學術論文、委托“第三方”代寫學術論文或者以語言潤色名義修改實質內容的,認定為造假行為,取消其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等資格5-7年(情節(jié)嚴重的,永久取消)。
論文作者虛構科學實驗結果、篡改研究結論,或者偽造、編造科學數(shù)據等的,取消其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等資格3-5年(情節(jié)嚴重的,永久取消)。
論文作者抄襲、剽竊或者有其他造假行為的,取消其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等資格1-3年。
同時,有這三類造假行為的任一者,都取消其晉升職務職稱,計入科研誠信信息系統(tǒng)。存在第一種造假行為者,除了科研誠信信息系統(tǒng),還將計入其他領域信用信息系統(tǒng)。
根據“指導意見”,近日,多加高校和醫(yī)院陸續(xù)公布處理意見名單。
國自然基金委:終止和撤銷項目
首先做出反應的是國自然基金委,針對這個問題分成兩種情況處理:一是論文被發(fā)現(xiàn)有學術不端、撤稿或者其他行為,如果Funding里寫了有國自然資助,那就要進行處理;二是針對這次被撤稿的論文,如果被用來當前期成果來申請國自然基金,那這些項目就要重新評審。
這107篇論文中有20篇標注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其中有2篇為虛假標注,實際只有18篇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今年有51項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項目涉及到部分“107篇論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已經全部終止這些評審程序。
最后,70余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取消了50多位責任人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的資格1到7年,并且撤銷40多項已經獲得資助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對于這些被撤稿的作者,除了國自然基金委給出處理外,現(xiàn)在各高校和醫(yī)院也公布了各自的處理決定。
華東師大:解聘+追回獎勵金
在撤稿的107篇論文中的一篇涉及華東師范大學的兩位教師,論文題目為《Sports-induced blood sugar utilization prevents development of pancreatic ductal adenocarcinoma》(《運動誘發(fā)型的血糖利用預防胰腺導管腺癌的發(fā)展》)。
該論文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盧金逵為華東師范大學體育與健康學院教師,論文通訊單位為華東師范大學體育與健康學院、青少年健康評價與運動干預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根據調查,論文實驗數(shù)據由第三方機構提供,并由第三方機構提供“語言潤色服務”和“代為投稿服務”。
論文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盧金逵為主要責任作者,論文其他作者未參與論文造假和投稿,且對論文被署名不知情,為次要責任作者。認定撤稿論文構成“論文內容造假且第三方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
學校經對撤稿論文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盧金逵作出如下處理:
1、解除與盧金逵的聘用合同;
2、將其學術不端行為記入科研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
3、追回其利用撤稿論文獲得的校級科技獎勵獎金;
4、建議撤銷其正在執(zhí)行的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青年課題承擔資格,追回其承擔任務所使用的項目經費;
5、建議撤銷其申報的 2017 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申報資格。
截至 2017 年 9 月 12 日,學校對盧金逵的相關處理決定均已執(zhí)行完畢。
中南大學:取消晉升資格+扣獎金
中南大學有4篇論文被撤稿,其中3篇是作者完成論文、內容無造假但第三方代投;1篇是向第三方購買、代寫論文。
第三方代投論文處理結果
N-acetyltransferase 2基因多態(tài)性和吸煙對肝細胞癌的聯(lián)合作用
張潔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yī)院) 全院通報批評并責成做出深刻書面檢查;在達到晉職條件情況下,取消職稱晉升資格一次;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2年;記入科研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進行誡勉談話;扣發(fā)一個月績效獎金。
歐陽春暉(中南大學湘雅二醫(yī)院)院通報批評并責成寫出深刻書面檢查;在達到晉職條件情況下,取消職稱晉升資格一次;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2年;記入科研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進行誡勉談話;追回該篇SCI論文的獎金;扣發(fā)一個月績效獎金。
維生素D受體基因Apa1的多態(tài)性與乳腺癌易感性:一個Meta分析
羅沙陽 (中南大學湘雅醫(yī)院)全院通報批評,責成寫出深刻書面檢查;在達到晉職條件情況下,取消職稱晉升資格一次;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2年;記入科研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進行誡勉談話;收回相關的科研獎勵金及配套獎勵;扣發(fā)一個月績效獎金;黨內警告處分。
缺乏XRCC1re1799782的遺傳多態(tài)性與胰腺癌風險的關聯(lián)性Meta分析
賀更生 (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yī)院)開除在職博士研究生賀更生學籍(南華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職工);并將事件相關情況及處理意見通報所在單位南華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進行誡勉談話。
向第三方購買論文處理結果
MiR-335通過抑制ROCK1在肝細胞癌中的表達,作為潛在的腫瘤抑制基因miRNA
劉慧 (中南大學湘雅醫(yī)院)全院通報批評,責成寫出深刻書面檢查;取消院聘副主任醫(yī)師資格;在達到晉職條件情況下,取消職稱晉升資格一次;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6年;記入科研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進行誡勉談話;收回相關的科研獎勵金及配套獎勵,扣發(fā)一個月績效獎金。
山東醫(yī)學科學院附院:取消主任資格和申報資格
山東醫(yī)學科學院附院也有兩篇文章被撤稿:
向第三方購買、代寫論文
HMGA2在上皮性卵巢癌EMT調節(jié)中的關鍵作用
對第一作者延俊元追繳發(fā)放的論文獎勵;取消主任醫(yī)師職稱資格,同時給予降低聘任專業(yè)技術崗位等級處分;5年內不得晉升職稱、職務,不得申報科研項目、成果獎及各種榮譽等;5年內年度考核不能為優(yōu)秀;進行誠信誡勉談話,記入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責令寫出書面檢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全院通報批評。
對潘云燕追繳發(fā)放的論文獎勵;取消副主任醫(yī)師職稱,同時給予降低聘任專業(yè)技術崗位等級處分;3年內不得晉升職稱、職務,不得申報科研項目、成果獎及各種榮譽等;3年內年度考核不能為優(yōu)秀;進行誠信誡勉談話,記入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
對劉妍進行誠信誡勉談話,全院通報批評。
作者張燕玲、石文雙、任翠麗對于文章的發(fā)表全過程不知情,為第一作者擅自署名,經查實為無過錯作者,通知作者所在單位對此三位作者進行批評教育及誠信誡勉談話。
第三方代投論文
影像引導碘-125粒子在不可切除胰腺癌患者中的臨床應用
第一作者牛洪欣追繳發(fā)放的論文獎勵;撤銷其主任醫(yī)師資格;3年內不得晉升職稱,不得參評各種學術稱號;給予行政警告處分,黨內警告處分;進行誠信誡勉談話,記入誠信信用信息系統(tǒng);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
對張西坤、王斌、周釗、汪建進行誠信誡勉談話,全院通報批評。
徐忠法對論文發(fā)表過程不知情,但負有失察責任。追繳發(fā)放的論文獎勵;終止正在申報的國自然基金項目;給予黨內批評教育;進行誠信誡勉談話,全院通報批評。
紹興文理學院公布處理決定,免去涉事教師陳佳玉的醫(yī)學院基礎醫(yī)學部主任職務,取消其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1年,并記入科技部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數(shù)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