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兩天前,美國一家報紙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的研究和調查發現,包括新款蘋果手機在內的許多現代手機不符合射頻電磁輻射標準,而在8月23日,蘋果和三星電子因曝光的手機射頻輻射損害和相關問題而遭到了美國消費者的集體訴訟。
據國外媒體報道,周五,諸多消費者向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交了訴狀,原告稱蘋果和三星電子設計和制造的智能手機所釋放的射頻輻射超過了美國政府(聯邦通信委員會)規定的水平。
此外,原告還指出,此案也指出兩家公司智能手機的營銷材料存在問題,聲稱各自手機符合監管部門的規定。另外,兩家公司都沒有就高射頻電磁輻射可能對健康造成的負面影響發出消費者警告。
“在全球數百名科學家的支持下,最近發表的許多科學出版物顯示,射頻電磁輻射對生物體的影響水平遠遠低于大多數國際和國家指引政策,”起訴書中中寫道,“影響包括癌癥風險增加、蜂窩通信壓力、有害自由基增加、基因損傷、生殖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改變、學習和記憶缺陷、神經紊亂,以及對人類總體福祉的負面影響。”
原告起訴的主要依據,是“美國射頻輻射暴露實驗室”代表上述美國媒體進行的一項獨立研究的結果。
周三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包括iPhone 7、iPhone 8、iPhone X和最近推出的三星電子Galaxy系列智能手機在內的多款手機在多項電磁輻射測試中都超過了美國聯邦政府規定的限制。
原告指出,蘋果“通過歪曲智能手機的安全性來掩蓋任何風險”,并通過不告知消費者蘋果手機射頻電磁輻射暴露的潛在不良影響來誤導消費者。
起訴書指出,蘋果公司過去曾公布射頻電磁輻射暴露信息,包括特定吸收率(SAR),供公眾查看,并提供建議,確定用戶應該攜帶該設備的最近距離。然而,該公司在發布iPhone 7之后后停止公布此類信息。
在發給美國媒體的一份聲明中,蘋果公司對該研究報告的結論提出了質疑,稱其不準確,因為測試設置不符合正確評估蘋果手機型號的必要程序。
蘋果辯解稱,所有的蘋果手機型號,包括iPhone 7,都是完全由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認證的,而且在所有其他銷售蘋果手機的國家都是如此。
該公司補充說,在對美國媒體公布的報告中測試的所有蘋果手機型號經過仔細審查和隨后的驗證后,蘋果確認自己符合所有適用的電磁輻射暴露準則和限制。
這次訴訟申請列為集體訴訟,相關的消費者都可以加入訴訟,要求索賠。原告類型包括iPhone 7 Plus、iPhone 8和iPhone X的所有者,以及三星電子的Galaxy S8和Galaxy Note 8手機的所有者。
原告代理律師是芝加哥律師貝絲·費根和蒂莫西·A·斯科特,是芝加哥市費根斯科特律師事務所(Fegan Scott)的合伙人。
上述律師事務所在周四的一份聲明中表示,美國媒體能夠召集一組專家,并得出如此令人信服的發現,這一事實表明,手機制造商可能有意隱瞞他們對電磁輻射掌握的信息,“這可能是手機行業的切爾諾貝利,一切都被掩蓋了。”
據悉,美國媒體在公布研究報告后,也要求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對射頻電磁輻射不達標的智能手機設備自己進行測試。
作為此次消費者集體訴訟的要求,原告要求法庭對違規行為發出禁止令,相關廠商對消費者提供損害賠償,包括醫療監控費用、賠償和非法獲得的收入。(騰訊科技審校/承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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