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社交網絡巨頭臉書(Facebook)過去曾經發生讓全球吃驚的“英國劍橋分析公司丑聞”,即向外部政客營銷公司泄露了8700萬用戶的個人隱私信息。在這次丑聞發生后,臉書遭到了多宗訴訟。
據外媒最新消息,在一宗臉書投資人發起的訴訟中,周五,一名美國法官命令臉書公司向股東提供有關這家社交媒體如何處理個人數據隱私的電子郵件和其他記錄。
周四,特拉華州衡平法院副大法官約瑟夫·司來慈(Joseph Slights)在一份長達57頁的裁決中表示,股東們證明了一個“可信的基礎事實”,相信臉書董事會成員可能實施了與侵犯用戶個人隱私隱私有關的不當行為。該裁決是在3月份進行了為期一天的庭審之后做出的。
司來慈指出,2015年英國劍橋分析公司的個人隱私丑聞發生時,臉書受到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TradeCommission)的一項同意令的約束,該法令要求臉書加強其數據安全措施。但是直到2018年3月,這一大規模數據泄露事件才被媒體披露。
這位法官寫道:“審判時提供的證據為推斷董事會提供了可信的依據,臉書的高級管理人員未能監督臉書遵守美國政府同意令的情況,以及該公司保護用戶私人數據的更廣泛計劃。”
去年9月,股東起訴臉書,以獲取與劍橋分析公司丑聞和其他違規行為有關的記錄,并表示,一旦發現不當行為,他們可能會通過所謂的衍生訴訟起訴公司高管和董事。
衍生訴訟是代表公司提起的,從高管和董事,或他們的保險公司那里追回的錢,都歸公司所有。
臉書公司周五拒絕置評。股東的律師丹尼爾·雷恩斯(DanielRehns)也拒絕置評。
據國外媒體報道,被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2016年競選團隊聘用的英國劍橋分析公司使用了分析技術來預測和影響選民的行為,該公司通過不正常手段獲取了8700萬臉書用戶的信息,這些信息反過來用來影響他們的投票行為。
在這一丑聞被披露后,英國劍橋分析公司關閉,隨后美國和歐洲對臉書展開了幾次監管調查。
臉書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2018年4月告訴美國參議院的一個小組,他的公司在2015年發現了劍橋分析公司的漏洞,但沒有進行審計,也沒有告訴用戶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
另外在裁決中,法官司來慈拒絕了部分股東的記錄要求,理由是過于寬泛。
這位法官表示,他的決定“遠遠沒有”得出臉書高管或董事參與不當行為的結論,任何此類決定還需要等待后續的審判。
去年初,一些來自英國和美國的律師還向臉書發起了一宗代表用戶的集體訴訟,理由是劍橋分析公司和臉書的做法侵犯了個人隱私權利,原告要求臉書為每一個受到影響的用戶賠償1000美元,如果法庭支持原告的訴求,臉書可能需要支付700億美元的賠償金。
因為劍橋分析丑聞和其他不計其數的侵犯個人隱私的事件,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目前正在討論對臉書的懲罰措施,其中可能罰款50億美元。由于美國政府內部出現分歧,這一處罰計劃仍沒有對外宣布。(騰訊科技審校/承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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