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發展潛力巨大。第三波人工智能發展的浪潮席卷而來,正在改變人類既有的生產和生活方式。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甚至新思想不斷涌現,給經濟社會轉型升級和進一步發展創造了難得的機遇。”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盧邁近日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在人工智能領域追趕迅速,在一些領域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發展基礎。得益于互聯網的普及、國際人才流動、市場規模以及整體研發水平的提升,我國在云計算、模式識別、機器學習的研發追趕較快,人工智能產業在基礎層、技術層以及應用層都有廣泛布局。我國也立足于自身國情和優勢,出臺了一系列支持人工智能發展的政策文件。
如何利用好人工智能紅利,同時應對勞動力市場以及社會公平挑戰?日前在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和紅杉資本中國基金聯合發布的《投資人力資本,擁抱人工智能:中國未來就業的挑戰與應對》報告中,課題組人員經過分析調研,給出了以下九方面建議。
第一,做好人工智能知識的普及。針對人工智能的擬人化和戲劇化的想象,會導致社會對人工智能的認知隔膜。人工智能發展趨勢不可阻擋,社會越早了解人工智能的特點和應用領域,了解其潛力、短板和發展趨勢,建立起正確的認知,就越有可能早日接受和利用人工智能,并對可能會產生的變化提早作出應對。
第二,積極推進“AI+”戰略?;谧匀徽Z言處理、語音識別、機器學習、計算機視覺與圖像等技術的人工智能具有多樣化的應用場景。應鼓勵人工智能的滲入式應用,使之全面融入社會生產生活的各方面,提高生產率、公共服務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質量。
第三,多層次有重點地支持人工智能的研發和產業化。充分認識我國與歐美日發達國家在人工智能基礎理論、技術、系統和硬件上的差距。加大對人工智能相關基礎層和技術層軟硬件的研發投入,提高核心技術的自主性。避免過往產業政策中存在的弊病,減少一般產業應用層面的政府補貼和各類干預,讓企業依循市場規律自主決定應用層面的研發方向。建設和完善有利于人工智能以及其他高科技領域的創新生態體系,加強科研機構與企業的深度合作,不斷優化有利于創新發展的營商環境,積極推動研究成果的產業化。堅持開放式創新,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充分利用國內國外的科技資源和優勢。充分發揮好中國市場規模大、增長迅速的優勢,在此基礎上不斷向產業鏈前端突破。
第四,鼓勵人工智能基礎優先用于經濟社會發展的短板領域。中國經濟結構總體上持續優化,但在一些領域存在突出的短板,包括教育、醫療、法律、金融等中高端服務業領域。這些領域存在突出的供給數量、質量和結構問題,限制了中國經濟向高質量發展轉型的步伐。要充分發揮人工智能的潛力,解決相關領域供給能力不足的短板,使之更好地服務于社會中的貧困和弱勢群體,促進社會發展的公平性和包容性。
第五,研究和理解知識經濟的規律。人工智能將加速推動向知識經濟的轉型。要充分研究知識經濟下資源結構、成本結構、市場結構、經濟結構、貿易結構、就業結構和分配結構的變化及其特征,并根據這些特征完善經濟制度和政策。特別是,要認識知識經濟下就業模式的變化,完善就業相關的定義和統計,在此基礎上設計相關的公共政策。在知識經濟中,要特別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但也要探索新的面向知識經濟的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知識的流動和使用。高度重視知識經濟中壟斷加速形成的趨勢,對可能違反公共利益的強化壟斷的并購活動加以嚴格審查和限制。加強對個人隱私和企業數據信息安全的保護。
第六,要優先將教育資源投入到人的能力發展。要避免人工智能廣泛應用可能會造成的大規模失業以及經濟社會不平等的惡化,當前公共資源要將投資于人放在首位。政府應該加大對各級教育領域的投入,并將促進城鄉和地區教育公平作為首要任務,其中,特別要盡早投資于貧困農村地區的學前教育和早期養育,鼓勵教育部門和社會力量創新農村教育和養育的服務供給模式,提高質量,降低成本。在中等職業教育上,要進一步完善教學內容體系,加強通用技能和人文情感教育,加強對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預的投入和專業化水平。高等教育需要優化辦學模式,避免高等教育職業化的傾向,支持創新型和通用型人才的培養,加強與國際先進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的合作,支持社會化力量辦學,以增量改革推動社會辦學。要特別重視利用人工智能推進城鄉、地區以及社會群體之間教育公平,讓人工智能變得人人可及。
第七,完善終身學習體系,建立高質量的職業培訓體系。政府應該采取有效政策或措施,完善現有勞動力的再教育及培訓體系,為勞動力技能和業務的調整創造培訓和學習機會,從而維護國家的競爭優勢。將職業培訓納入終身學習體系,為已進入勞動力市場的人口提供持續、有質量的職業培訓。加強職業培訓體系與普通教育體制之間的銜接。公共和私營部門應共同參與基于工作的學習和教育培訓體系的設計,鼓勵企業在內部加大對在崗學習和技能提升的投入,將之作為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政府與職業培訓機構的合作,完善職業技能的評估認證體系,要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實現數字認證,提高培訓質量標準。
應鼓勵相關部門讓人工智能技術滲透到職業培訓領域,支持人工智能技術在職業培訓領域的開發與應用,并借助其監管職業培訓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第八,強化社會保障體系的保障功能和再分配功能。推動社會保險制度的均等化,加強城鄉和區域之間的制度銜接,推動社會保險項目的全國性統籌,提高城鄉、地區、行業之間的保障公平性。穩步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將失業保險和就業支持政策覆蓋城鄉全體勞動人口。根據經濟社會結構的變化,做好精算基礎上的社會保障預算,設計社保繳費和待遇水平,提高社會保障體系的可持續性。綜合考慮公共財政預算平衡、生產率提高、社會公平,提前研究人工智能廣泛應用下的稅收倫理和法理基礎,以及合理稅率的確定。選擇部分貧困農村、資源枯竭型城市以及受產業結構調整沖擊巨大的地區開展基本收入試驗計劃。
第九,完善新產業形態下的就業統計和相關研究。人工智能的普遍應用,將打破現有就業崗位中的職業技能以及時間、空間的組合,一些傳統定義的“正規”就業形態將越來越具有“非正規”的特點,表現為工作內容、生活方式、勞動投入時間、工作地點選擇上的靈活性。社會需要更新對于就業的認知,公共部門的就業支持政策、稅收政策、社會保障政策也需要適應這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