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住宅用地期滿后自動續期意味著什么?
主持人:物權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重要財產權。這個規定體現了對居民財產權的保護,回應了公眾對住宅土地所有權的普遍關切。
2017年3月份,李克強總理在接受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中外記者采訪時就曾表示,住房70年產權可續期,無需申請,無前置條件。在此之前的2016年11月份,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問:住宅用地使用權期滿后自動續期的規定是否意味著房地產稅可能加速落地?
主持人: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與征收房地產稅之間沒有直接聯系。但是,房地產稅征收的前提條件是私有財產,如果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期滿后不能續期,征收房地產稅就沒有根據。也就是說,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自動續期在某種程度上為房地產稅的征收奠定了基礎。
問:住宅用地滿70年后需要收費嗎?
主持人:草案規定,70年期滿后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但是,對于續期多長時間、是否收取費用以及如何收取費用,并未給出具體規定。
2016年,溫州曾出現一批只有20年使用權的住宅用地到期,對于這批住宅期滿后的處置問題,原國土資源部給出的處置意見可作參考,這項處置意見給出了“兩不一正常”的方案,就是“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根據黨中央批準的有關工作安排,該項工作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方案后,國務院提出法律修改議案,修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或者物權法。目前,國務院有關部門尚未正式提出方案和修法議案。物權編草案根據現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此先作出一個原則性規定,即: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國務院正式提出修改有關法律的議案后,再進一步作好銜接。
(本期主持人 黃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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