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8月2日的一份官方聲明,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公布了一套規范首次公開發行(IPO)的規則草案,供公眾審議。
在SEC的備忘錄通知中,該機構規定,任何在菲律賓注冊、希望經營ICO或向菲律賓出售代幣的ICO公司,都必須向SEC提交“初步評估請求”,以確定它們的代幣是否是證券。
該監管機構規定,在“預售期開始前”的90天內,ICO發行人應提交其初始評估請求。SEC表示,將在20天內審查該請求(可延長至40天),并就給定的ICO代幣是否被視為安全提供書面報告。
該機構還建議,如果ICO計劃在不超過20個個人或有限數量的機構投資者之間分發代幣,則可能無需向SEC注冊。
在這份新備忘錄的序言中,美國證交會明確表示,他們將“邀請銀行、投資機構、投資公眾和其他相關方”,最遲在8月31日前就擬議規則提交反饋意見。
根據備忘錄,擬議的ICO監管框架旨在打擊欺詐的ICO項目,保護投資者免受欺詐。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自2017年末首次提議對加密資產進行監管以來,已多次建議根據菲律賓證券法對其進行監管。
4月初,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還建議考慮云開采合約證券,因為具備遠程數據中心開采能力的投資者正在通過“投資合約”進行這一過程,“投資合約”可以進行進一步的交易。
4月下旬,菲律賓政府在卡加延經濟區(CEZA)建立了區塊鏈和金融科技中心,對加密領域持積極態度。為了創建一個亞洲的“硅谷”,當局允許10家區塊鏈和加密公司在該地區運營。
今年7月,CEZA向該地區的三家加密貨幣交易所發放了臨時許可證,預計發行后將吸引300萬美元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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