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11項舉措的《天津市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日前出臺。此舉旨在加快恢復經濟社會秩序,更好釋放汽車消費潛力。
《措施》指出,新增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推動京津冀同城便利化。2020年內新增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配置額度35000個,全部以搖號方式配置;京、冀戶籍人員,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證,可參加天津市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競價,競得指標后須在天津購車。
同時,放寬個人、企業增量指標申請資格。放寬京、冀戶籍以外的非天津市戶籍人員參與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競價條件,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參與競價的,將其在該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期限調整為近12個月;放寬大額投資企業申請小客車增量指標條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參與搖號或競價的,將納入統計企業的上一年度在天津市累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或當年新開工項目計劃總投資額調整為5000萬元及以上。
此外,完善小客車限購限行措施,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推進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推動汽車配套設施建設。培育引進二手車經營企業,穩步提升本市二手車出口規模。加強行業管理,促進二手車流通;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布局建設。落實天津市新建小區充電設施配建標準,推動老舊小區建設公共充電樁。
支持公交場站充電設施建設,引導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加快單位內部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城市綜合體、商場、公共停車場、產業園區等區域充電設施建設。三年內新建各類充電樁不少于1.5萬臺,2020年內新增公共充電樁4000臺。進一步加快停車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合理配建停車位,提高停車設施信息化水平。
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力度,鼓勵企業促銷。組織汽車經銷商或汽車品牌廠商開展汽車體驗式消費,鼓勵汽車經銷商開展網上看車、送車試駕等服務,推出贈送保養和保險服務、補貼競價、延長質保等系列優惠,加大購車優惠促銷力度,釋放消費潛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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