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備付金政策迎來新動向。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從多家第三方支付企業獲悉,人民銀行已決定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以0.35%的年利率按季結息,并從中計提10%作為非銀行支付行業保障基金。該政策的實施時間為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后續將根據評估情況進行調整。
而根據央行下發的《關于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自2019年1月14日起,第三方支付機構沉淀多年的客戶備付金100%集中繳存到人民銀行,并撤銷了在商業銀行開立的備付金賬戶。而且,交存之后,備付金不再計算利息。
支付行業告別“躺賺”時代
此前,備付金被支付機構挪用、占用,甚至用于投資等亂象較多,風險較大,因此監管機構才大力推動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而此舉也徹底結束支付機構躺著賺利息的好日子。
根據央行統計,支付機構備付金利息收入在總收入中的占比為9.52%。截至2019年1月末,支付機構交存人民銀行的客戶備付金存款為1.39萬億元,按照年化1.265%左右的協議存款利率計算(最高上浮10%),實現100%交存后,支付機構利息收入較之前將減少100多億元。因此,監管此舉讓整個支付行業發顫。
有業內人士分析指出,監管調整備付金政策的原因,或是考慮到各家機構經營不易,改善持久經營能力,決定暫時付息三年。“2019年以來,支付行業一方面面臨躺賺利息的模式結束,另一方面嚴監管之下是的很多灰色業務無法開展。”據記者不完全統計, 2019年第三方支付行業收到監管罰單超過百張,其中千萬級罰單兩張,并出現6000萬元的高額度罰單。
不過,對于此次央行0.35%的年利率的付息水平,業內人士感嘆:“現在整個行業大環境不好,蚊子再小也是肉。”該人士認為,0.35%的年利率水平確實挺低的,商業銀行的準備金和超額準備金的計息標準為1.62%和0.72%。
什么是備付金
所謂備付金,是指支付機構為辦理客戶委托的支付業務而實際收到的預收待付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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