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中,江蘇的“不見面審批”獲得肯定。如今這一做法,再次得到優化和加碼。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9月12日從江蘇省政府獲悉,為促進“不見面審批”釋放出更多紅利,省政府出臺了《“不見面審批”標準化指引》(以下簡稱《標準化指引》)。這意味著,從省部委辦局探索出來的經驗,即“不見面審批”的標準化事項,全省各地必須完全參照。
省域貫徹標準化后,可以讓行政審批進入“可預期、可操作、可驗證、可統計分析、可評估考核、可監測監管”的狀態,企業或個人可以更加清晰知道“到了哪一步”,也可以合理安排時間和行程,從而提高全社會的運作效率。
同時,江蘇省審改辦(省編辦)還適當放權,對于省級部門沒有公布而地方政府可以做到“不見面審批”的,當地可納入本地的“不見面審批”的標準化事項清單。
審批如何實現標準化
之所以能夠執行標準化,一方面在于行政審批事項的大幅度壓縮和下放,另一方面在于改革以來經驗的積累。
按《指引》中表述,“不見面審批”事項主要指能夠不見面辦理、具有審批性質的行政權力事項。對列入權力清單但不屬于行政審批的其他類型權力事項,能夠做到不見面的,本著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優質服務的出發點,也應采取“不見面審批”的模式辦理。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近幾年來江蘇省級已連續下放審批事項,2016年取消或下放124項,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再次向社會公布115項涉及企業投資類權限。
江蘇省審改辦主任俞軍指出,除需轉報(申報)國家批準,涉及安全、環保、重要資源布局管控等法律要求必須由省級審批的事項外,能取消的都取消,不能取消的下放至設區市和縣(市、區)。
目前,江蘇省級層面還保留有行政許可事項309項,并且還分散在省級100多個職能部委辦局中,甚至有的正廳級單位還沒有行政許可事項。
在下放權限這一過程中,按照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法定程序沒有要求必須見面的,全部推行“不見面審批”;法定程序要求必須見面的,通過現代化信息手段可以合法實現的,也應做到“不見面審批”,并且省級層面要率先實現這一目標。
不過,“不見審批”并不是真的“不見面”,而是包含“不見面”和部分環節“不見面”,對于部分環節的“不見面”,必須做到“最多見一面”。
同時,根據高效原則,擴大“不見面審批”覆蓋面,提高集中度、增強準確度,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常用事項上突出體現“不見面審批”優勢。從標準化操作看,實行聯合審批協同機制,實行公開承諾制,解決行政審批時間長、蓋章多、中介多、收費多、材料多等問題。
江蘇省社科院副研究員何雨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標準化的一個好處是,負責審批的人員,要主動服務辦事對象。比如,在受理環節,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發送補正材料通知書,特別是要一次性告知需補充材料內容、時間期限等,避免不必要的來回。
各方審批數據大融合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行政審批標準化依托的平臺是各級政務辦及其政務網絡,這已實現了全省各地的聯網。
這樣一來,以“全省一張網”的方式進行全部覆蓋,便于管理和發現實踐中可能或已遇到的問題。因為信息的高度集中,江蘇政務服務網匯集省市縣三級權力事項68萬項,其中“不見面審批(服務)”事項11萬項。
這類似于一個大數據系統。根據共享原則,推進政府部門內部、部門之間審批數據大融合,按照“共享是原則、不共享是例外”的要求,實行信息無條件歸集、政府部門有條件使用,實現上下級、同級部門審批信息數據互通共享。也就是說,這一線上線下監管和監督反饋機制,對“不見面審批”事項網上咨詢、信息公開、投訴處置等方面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其中,“不見面審批”事項占行政審批事項的比重,“不見面審批”辦件量占總辦件量的比重,將納入各地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指標體系,這是落實中央“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
據記者了解,目前江蘇省審改辦、省政府辦已經就此進行了課題研討,希望將這些數據發揮出推動經濟成長的作用。這是省級宏觀調控的一大利器,通過“不見面審批”評價指標,形成江蘇簡政放權創業創新環境評價指標體系。
對申請人來說,可通過多個終端提交申請。而審批部門應運用現代識別技術,通過視頻連線、人臉識別、U盾身份認證等解決防偽、安全問題,實現審批全流程不見面。比如,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共同辦理的審批事項,由綜合窗口統一受理,并且只需向一個窗口遞送申請材料。
有設區市政務辦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江蘇各地目前都在按照《“不見面審批”標準化指引》,對“不見面審批”事項進行修改完善,盡快實現全省“不見面審批”事項“三級六同”,即事項的公布、實現的方式、基本的流程、申請的材料、辦理的時限、繳納的費用等6個方面標準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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