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陸續印發通知,對失業保險金、穩崗技能補貼及使用失業保險金支持脫貧攻堅做出新的規定,進一步便民惠民,穩定全省就業,助推全省脫貧攻堅。
第12次調整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平均每人每月同比增加104元。
出臺調整河南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決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調整提高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此前的每人每月1376元、1256元、1136元分別調整為每人每月1520元、1360元、1200元,平均每人每月同比增加104元,平均增長8.3%,切實提高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共享河南省經濟社會改革發展成果。
簡化穩崗補貼申領手續,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根據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與河南省財政廳聯合出臺河南省失業保險穩崗補貼、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簡化企業申領穩崗補貼手續,將企業原來申報穩崗補貼需要提供的穩崗措施方案、穩崗職工名單及為穩崗職工繳納的社保費、生活費、培訓費明細等5項資料內容進行簡化壓縮,改由申請單位按規定填報一份《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請表》,即可申領享受。
將企業職工申領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的等級、標準簡化為三個檔次,執行高標準發放,即: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2000元。通過簡化程序、提高補貼標準,進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方便企業和個人辦理,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助力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
提高貧困縣失業保險金標準和穩崗補貼標準,加大對貧困縣支持力度。
為落實國家及河南省脫貧攻堅工作決策部署,支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與省財政廳聯合出臺河南省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從2019年1月1日起,河南省貧困縣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高出其他各地10個百分點。將穩崗補貼標準提高到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60%,高出其他各地10個百分點以上。
放寬貧困縣參保職工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將申領條件中累計繳納失業保險月份,由36個月放寬到12個月。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的事業單位,可以享受穩崗補貼政策和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充分發揮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的作用,確保貧困縣失業保險基金運行平穩,確保各項待遇落實,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